這個單元要來探討的主題是:如何評估「工廠(場)噪音」?
為什麼要探討這個主題呢?最近有業界的朋友問到,他們的工廠有新設置了一個排風扇,可能是噪音太大,里長有來關切。一個工廠(場)的噪音,如果對鄰近環境有影響,這是受到環保署訂定的法規「噪音管制標準」所規範,最近修訂日期:102.08.05。
本單元將引用【振動噪音科普專欄】單元:#88,【工程設計的新思維:F-C(S)-A(M)-I-V/C-I】,其中的實驗方法流程,【F-S-M-I-V-C-I】來探討:如何評估「工廠(場)噪音」。
【F-S-M-I-V-C-I】的流程步驟,概述如下:
1.
Function 功能/目的
2.
Sensor 感測器
3.
Measurement 量測
4.
Index 指標
5.
Value 數值
6.
Criterion 標準
7.
Improvement 改善
首先參閱圖1右上方表格,瞭解一下要評估「工廠(場)噪音」之背景資訊,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來看,說明如下:
1. 噪音法規(Noise Regulation):我國環境保護署(環保署),有制訂了法規:「噪音管制標準」,最近修訂日期:102.08.05。這是有明確立法的「法規」(Regulation)。
2. 噪音管制標準(Noise Criterion):在「噪音管制標準」的第4條,就訂定了「工廠(場)噪音管制標準」值。參閱圖1右下方的表格,可以得知,有區分不同的「管制區」,又有區分不同的「時段」與「音量」,分別對應了「日間」、「晚間」、及「夜間」的不同「噪音管制標準」。這就是「管制標準」(Criterion)。
3. 噪音指標(Noise Index):在此採用的「噪音評估指標」(Index),有三種:(1)「小時均能音量」𝑳𝒆𝒒,𝟏𝒉,(2)「低頻小時均能音量」𝑳𝒆𝒒,𝑳𝑭,𝟏𝒉,(3)「最大音量」𝑳𝒎𝒂𝒙。其中的𝑳𝒆𝒒,𝟏𝒉,先前單元:#??,【甚麼是”小時均能音量”?】已有介紹。有關
𝑳𝒆𝒒,𝑳𝑭,𝟏𝒉
以及 𝑳𝒎𝒂𝒙
的「噪音評估指標」,我們再另闢單元討論。
4. 評定方式(Rating Scheme):在「噪音管制標準」的第3條,也說明了具體的測定方式之相關規定,包括:測量儀器、動特性(FAST/SLOW)、量測地點(室外/室內)、感測器高度、測量時間、背景音量、氣象條件、測定紀錄等。這個部分,對應的就是「感測器」(Sensor)及「量測」(Measurement)。
5. 噪音標準(Noise Standard):這裡的「標準」指的是Standard,不同於「管制標準」Criterion,應體會其間的區別。在「噪音管制標準」的測量儀器有規定,測量
20 Hz 至 20 kHz 範圍之噪音計,必須符合國際電工協會標準 IEC
61672-1 Class
1 噪音計。而測量 20 Hz 至
200 Hz 範圍之噪音計,必須符合IEC 61260 Class 1 等級之噪音計。
有了以上的基礎知識及相關背景資訊,可以循著【F-S-M-I-V-C-I】的流程步驟,進行「工廠(場)噪音」之評估:
1.
Function 功能/目的:欲進行「工廠(場)噪音」之評估。
2.
Sensor 感測器:必須選擇符合IEC 61672-1 Class 1及IEC 61260 Class 1規定之噪音計。
3.
Measurement
量測:必須依照「噪音管制標準」第3條,在測定時,應符合相關規定,細節內容可參閱法規條文。
4.
Index 指標:採用的「噪音評估指標」(Index),有3個,分別是:(1)「小時均能音量」𝑳𝒆𝒒,𝟏𝒉,(2)「低頻小時均能音量」𝑳𝒆𝒒,𝑳𝑭,𝟏𝒉,(3)「最大音量」𝑳𝒎𝒂𝒙。
5.
Value 數值:針對前項定義的「噪音評估指標」(Index),必須採用符合規定的「感測器」(Sensor),以及對應的「量測」(Measurement)方法,取得「工廠(場)噪音」連續24小時之3個「噪音評估指標」對應的「噪音量」(noise level) 之「數值」(Value)。
6.
Criterion 標準:由前一步驟取得的3個「噪音評估指標」對應的「噪音量」(noise level)之「數值」(Value),必須和「工廠(場)噪音管制標準」(Criterion),作比較評估,如果不超過「工廠(場)噪音管制標準」,就符合規定;如果超過了「工廠(場)噪音管制標準」,就需要啟動下一階段的「噪音改善計畫」。
7.
Improvement
改善:依照「噪音管制法」第22、24條的規定,當超過了「工廠(場)噪音管制標準」,事業主管機關需要訂定「噪音改善計畫」。
參閱圖2左上方,是「噪音管制標準」的第4條,所訂定的「工廠(場)噪音管制標準」,重點說明如下:
1. 「管制區」:區分了「第一類」、「第二類」、「第三類」、和「第四類」。有關「管制區」我們再另闢單元討論。
2. 「頻率範圍」:區分了「20 Hz 至 200 Hz」的「低頻小時均能音量」𝑳𝒆𝒒,𝑳𝑭,𝟏𝒉,其中的𝑳𝑭,指的就是「20 Hz 至 200 Hz」的Low Frequency低頻率範圍。以及「20 Hz 至
20 kHz」的「小時均能音量」𝑳𝒆𝒒,𝟏𝒉
的「噪音評估指標」(Index)。
3. 「時段」:區分了「日間」7~19。「晚間」在「第一類」、「第二類」是19~22,在「第三類」、「第四類」是19~23。及「夜間」在「第一類」、「第二類」是22~7,在「第三類」、「第四類」是23~7。
4. 「音量管制標準」:各個「時段」,依照不同「管制區」,有其對應的「噪音管制標準」值。
參閱圖2右上方的兩個圖示,分別是對應「20 Hz 至 200 Hz」的「低頻小時均能音量」𝑳𝒆𝒒,𝑳𝑭,𝟏𝒉,以及「20 Hz 至 20 kHz」的「小時均能音量」𝑳𝒆𝒒,𝟏𝒉的「噪音管制標準」值圖示,說明如下:
1. 「管制區」:在「第一類管制區」要求最安靜、最嚴格,所以,其「噪音管制標準」值最小,依序為「第二類」、「第三類」、到「第四類」。「第四類管制區」的「噪音管制標準」值最大。
2. 「時段」:區分了「日間」、「晚間」、及「夜間」,其中,「夜間」的「噪音管制標準」值最小,其次「晚間」、再「日間」。在「晚間」的時段,「第一類」、「第二類」是到晚上10點,在「第三類」、「第四類」到晚上11點。
參閱圖2下方的三個圖示,分別是模擬有對應”Index”的連續24小時之「實測值」”Value”,和 3個”Index”對應的”Criterion”,所繪製的圖示,分別說明如下:
1. 「20 Hz 至 200 Hz」的「低頻小時均能音量」𝑳𝒆𝒒,𝑳𝑭,𝟏𝒉:由連續24小時之「實測值」”Value”的曲線,可以觀察,此「實測值」”Value” 只能符合「第四類管制區」,對於其他類別的「管制區」,都有部分時段超出「噪音管制標準」值。
2. 「20 Hz 至 20 kHz」的「小時均能音量」𝑳𝒆𝒒,𝟏𝒉:由連續24小時之「實測值」”Value”的曲線,可以觀察,此「實測值」”Value” 能符合「第三類管制區」及「第四類管制區」,對於其他類別的「管制區」,都有部分時段超出「噪音管制標準」值。
3. 「20 Hz 至 20 kHz」的「最大音量」𝑳𝒎𝒂𝒙:由連續24小時之「實測值」”Value”的曲線,可以觀察,此「實測值」”Value” 能符合「第三類管制區」及「第四類管制區」,對於其他類別的「管制區」,都有時段超出「噪音管制標準」值。對於評估「工廠(場)噪音」時,如何取得「最大音量」𝑳𝒎𝒂𝒙,我們再另闢單元討論。
最後,統整這個單元的討論,如何評估「工廠(場)噪音」?首先,瞭解了我國對「工廠(場)噪音」的立法,有制訂了法規:「噪音管制標準」,最近修訂日期:102.08.05。
其次,本單元以【F-S-M-I-V-C-I】的流程步驟,進行了「工廠(場)噪音」之評估,可以透過系統化、邏輯性的流程步驟,據以評估「工廠(場)噪音」。
以上個人看法,請多指教!
王栢村
2021.07.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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